Q:对于已实体出版了的漫画的网络版,关于这个版权归属方面有点困惑。是因为是自由撰稿人的缘故?顺便,看到有些漫画网络连载版作者名变为了xxx漫画之类的公司名,这样的作品原作者是否能拿到稿费呢?谢谢。

每位作者与出版平台所签的合约都不一样,不能一概而论。

原则上,个人作者创作的作品,其所有著作权天然属于作者本人。但若要发行单行本,仅凭作者个人是拿不到书号的。于是这时便要与出版社合作,同时签订合约,将发行相关的权利授予出版社,并列明授权方式与期限。当然,这其中的授权方式是各不相同。大多出版社会选择有年限地获取这部分权利,也有部分出版社会选择一次买断。出版社获得这些权利之后,就可以出版单行本了。

同时,著作权包含着很多方面权利。单行本出版归单行本出版,数字版权又是另外一块。作者可以将不同性质的版权分别授予不同的平台,只要这当中的各份合约上不存在权利冲突就没问题了。

最后,有些漫画网络连载版作者名变成了公司名,可能是这些连载的作者将网络连载委托给其他公司或机构代为管理,他们能否拿到稿费要看他们每人的合约条件是如何签订,在此不作猜测。

希望这些说明能解决你的疑惑。

评论
热度 ( 7 )

© MIHARUYA | Powered by LOFTER